一、依據107年4月30日召開本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第4屆第2次小組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心理諮詢的目的在讓當事人對自己產生更多的瞭解與覺察,並進一步面對釐清自己真實的感覺和想法,同時也發掘原先沒有看見的盲點以及內在和外在的資源,學習以更有效的態度與行為去因應外在環境的挑戰與壓力,並與心理師共同討論出問題點的解決之道,本局遴聘專業的心理諮商師免費幫助本市有需求者釐清心理困擾的根源,調整因應問題的方式或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三、旨揭免費心理諮詢,請於上班時間8:00-12:00;13:30-17:30來電,預約專線:06-3352982,併請社會局惠予轉知本市身障團體知悉運用。